關于盱眙縣第二污水處理廠擴建項目環(huán)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項目代碼:----
淮安市盱眙城市資產經營有限責任公司:
你公司報送的《盱眙縣第二污水處理廠擴建項目環(huán)境影響報告書》(以下簡稱《報告書》)已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該項目建設地點位于江蘇盱眙經濟開發(fā)區(qū)蘭花大道與龍山路交叉口東北角,擴建項目總投資萬元,擴建規(guī)模萬/,擴建后全廠處理能力達萬/,污水處理廠性質為工業(yè)污水處理廠。
根據《報告書》評價結論、項目技術評估意見,在落實《報告書》中提出的各項污染防治及風險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從環(huán)保角度考慮,原則同意你公司按《報告書》所述內容進行項目建設可行。
二、在項目工程設計、施工建設和運營管理中,你公司須落實《報告書》中提出的各項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措施,并重點落實以下要求:
.建設單位應嚴格按照《報告書》所列的建設地點、規(guī)模和提出的各項污染防治措施進行項目建設,不得擅自改變。
.嚴格落實水環(huán)境保護措施。本項目產生的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化驗廢水、藥劑配置廢水等,此部分廢水排入廠內污水處理系統(tǒng)。本項目污水處理主體工程采用“粗格柵及提升泵房+細格柵及曝氣沉砂池+水解酸化池+強化脫氮改良/池+二沉池+高效澄清池+臭氧接觸池+曝氣生物濾池+紫外消毒渠”組合工藝。處理后的尾水經一期人工濕地排口排入維橋河。常規(guī)污染物參照執(zhí)行《城鎮(zhèn)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中標準,氟化物、重金屬等參照執(zhí)行表和表限值。本項目建成后全廠中水回用率不低于%,中水按照用途分別執(zhí)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雜用水水質》(/-)《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業(yè)用水水質》(/-)等限值要求。
.嚴格落實大氣污染防治措施。本次擴建項目粗格柵及提升泵房(依托現有)、細格柵及沉砂池(本次擴建)、水解酸化池(本次擴建)產生的惡臭(氨、硫化氫)經加蓋密閉負壓收集至現有生物過濾除臭系統(tǒng)處理后通過高排氣筒()排放;改良/池(厭氧、缺氧段)(本次擴建)、污泥濃縮池(本次擴建)、污泥反應池及脫水機房(依托現有)的惡臭(氨、硫化氫)經加蓋密閉負壓收集至新建生物過濾除臭系統(tǒng)處理后通過高排氣筒()排放。氨、硫化氫、臭氣濃度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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