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縣中瓏山居建設開發(fā)有限公司:

你單位《關于要求審查審批吳皖生美術館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報告表的函》收悉。經審查,該申請符合法定條件,生產建設單位在全面落實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及本許可決定的前提下,項目建設造成的水土流失可以得到有效控制,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決定準予行政許可。

一、水土保持方案總體意見

(一)基本同意建設期水土流失防治責任范圍為0.9271hm2。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執(zhí)行南方紅壤區(qū)一級標準。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標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2,渣土防護率97%,林草植被恢復率98%,林草覆蓋率27%。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區(qū)及其防治措施。

(五)依法征收水土保持補償費0.7417萬元。

二、生產建設單位在項目建設中應全面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和《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辦法》的相關要求,并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準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后續(xù)設計,加強施工組織管理,切實落實水土保持“三同時”制度。

(二)嚴格按方案要求落實各項水土保持措施。各類施工活動要限定在用地范圍內,嚴禁隨意占壓、擾動和破壞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剝離和棄渣綜合利用。根據(jù)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時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實施進度,嚴格控制施工期間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依法依規(guī)足額繳納水土保持補償費。

(四)按規(guī)定接受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的監(jiān)督檢查。

三、本項目在竣工驗收或投產使用前應通過水土保持設施自主驗收;生產建設單位應當在水土保持設施自主驗收通過后3個月內,向我局報備水土保持設施驗收材料。水土保持設施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生產建設項目不得投產使用。

項目統(tǒng)一代碼: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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