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qū)教育廳:

報來《關于報送南寧師范大學附屬實驗學校改擴建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函》(桂教函〔2024〕229號)及有關材料收悉。經研究并委托第三方評估機構評估,現批復如下:

一、為進一步完善學校辦學條件,保障校園安全,同意建設南寧師范大學附屬實驗學校改擴建工程,項目代碼:2308-450000-04-01-536690。

二、項目單位:南寧師范大學附屬實驗學校。

三、建設地點:南寧市燕子嶺路4號,南寧師范大學附屬實驗學校內。

四、建設規(guī)模和主要建設內容、技術標準。

擴建一棟教學綜合樓,其中:地上建筑面積4662.9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積1342.34平方米,總建筑面積6005.24平方米;新建室外田徑運動場、籃球場、排球場、升旗臺和道路綠化等相關附屬配套工程。主要建設內容包括建筑工程、安裝工程、給排水工程、電氣工程、消防工程、綜合布線工程及相關室外附屬配套設施等。

原則同意可行性研究報告提出的環(huán)境保護、節(jié)能措施及建設工程技術方案。

五、投資估算、資金來源及建設安排。

項目總投資為3167.98萬元,其中:工程費用2669.43萬元,工程建設其他費用347.69萬元(不含建設用地費),預備費150.86萬元。資金來源由自治區(qū)教育廳統籌中央和自治區(qū)義務教育薄弱環(huán)節(jié)改善與能力提升補助資金分年度安排解決。

項目建設工期為12個月。

六、項目單位要嚴格執(zhí)行國家有關招標投標的規(guī)定,項目的建筑工程、安裝工程等采購要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招標,招標方式為公開招標,招標組織形式為委托招標。

七、項目批復的相關支持文件為國有土地使用證〔南寧國用(2003)第422975號〕等。

八、如本項目批復文件所規(guī)定的建設地點發(fā)生變更的,或建設規(guī)模和主要建設內容發(fā)生較大變更的(建設規(guī)模的較大變更是指主體工程建設規(guī)模增加10%以上或減少20%以上,建設內容的較大變更是指增加或減少的建設內容相應的投資占原總投資的比例超過10%以上),請及時以書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變更申請,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

九、請據此編制初步設計,按程序報批。項目單位應在開工前,依法辦理工程規(guī)劃、施工許可等相關手續(xù)。

十、項目單位要依法合規(guī)落實建設資金,不新增政府隱性債務,同時避免資金斷裂形成“半拉子”工程。項目單位要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依法依規(guī)辦理安全生產相關手續(xù)。


附件:項目招標事項核準意見


廣西壯族自治區(qū)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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