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人民河阻水礙洪問題專項整治項目的批復
區(qū)水務管理所:
你單位《人民河阻水礙洪物清除工程的請示》(松水務〔〕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你單位實施人民河阻水礙洪物專項整治工程。
二、工程范圍及內容:涉及河道為人民河(松匯路-南內路),整治河道總長度米,包括河床清障等內容。
三、項目投資概算.萬元,其中工程費用.萬元,其他費用.萬元,以審價為準。項目資金從市補長效管理歷年結余資金中列支。
四、依法依規(guī)實施政府采購和招投標制度。
五、施工期間請做好度汛措施,確保防汛安全。
六、請你單位嚴格按照《松江區(qū)區(qū)級城市維護項目管理辦法》《關于加強松江區(qū)河湖長效管理養(yǎng)護工作的實施意見》,以及國家和本市、區(qū)相關文件的規(guī)定,落實完善相關手續(xù),抓緊項目建設推進。
特此批復。
上海市松江區(qū)水務局
年月日
附件:
滬松水〔〕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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