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產業(yè)基地(二期)項目中標(成交)結果公告
一、項目編號:-
二、項目名稱:人工智能產業(yè)基地(二期)項目
三、中標(成交)信息
供應商名稱:杭州騁風而來數(shù)字科技有限公司
供應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區(qū)瓶窯鎮(zhèn)崇化村蒿山頭南號幢層
中標(成交)價:.元
四、主要標的信息
貨物類
名稱:人工智能產業(yè)基地(二期)項目 品牌:泛聯(lián)信息 服務器、交換機、科來網絡分析系統(tǒng)、終端安全管理系統(tǒng)、網絡入侵防御系統(tǒng) 數(shù)量:采購人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預付款支付完成后周內完成交貨,年月日前完成實施交付;運維期:年。
五、
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
收費標準:按代理合同約定執(zhí)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個工作日。
八、其他補充事宜
若供應商對上述結果有疑問,可在成交結果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在工作時間向采購人及安徽博志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質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安徽省政府采購供應商質疑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現(xiàn)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質疑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
、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被質疑人名稱;
、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必要的法律依據;
、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自然人的,應當由本人簽字;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其授權代表簽字或者蓋章,并加蓋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對其他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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