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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項目編號:--
二、項目名稱:國家稅務總局安徽省稅務局安徽稅務年統(tǒng)一工作平臺升級完善項目
三、中標(成交)信息
中標(成交)供應商名稱:杭州虹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供應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濱江區(qū)浦沿街道西浦路號室
中標(成交)金額:元
四、主要標的信息
序號
供應商名稱
服務名稱
服務范圍
服務要求
服務時間
服務標準
杭州虹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國家稅務總局安徽省稅務局安徽稅務年統(tǒng)一工作平臺升級完善項目
本項目擬選擇一家供應商,為采購人提供安徽稅務統(tǒng)一工作平臺-社保費相關功能、統(tǒng)一工作平臺-納稅信用預警相關功能升級完善,具體詳見采購文件。
詳見招標文件
合同簽訂后天內完成項目開發(fā)完成。開發(fā)驗收完成后,提供運維服務年,詳見招標文件。
詳見招標文件
五、評審專家名單:
劉旭光、李軍、汪召春、李巖、柳杰
六、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
本項目代理費收費標準:參照國家發(fā)展改革委發(fā)改價格[]號文件、發(fā)改辦價格[]號文件、計價格[]號文件規(guī)定收費標準%計取,由成交供應商在領取成交通知書時,向采購代理機構支付。
本項目代理費總金額:.萬元(人民幣)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個工作日。
八、其他補充事宜
采購相關各方可在中標(成交)公告發(fā)布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詢問或質疑。聯(lián)系電話:-。
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提起質疑的供應商名稱、地址、聯(lián)系方式;
(二)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及分包號(如有);
(三)具體的質疑事項和事實;
(四)被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電話等有效聯(lián)系方式;
(五)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六)有效線索和相關證明材料。
書面質疑材料必須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聯(lián)系人的有效身份證復印件,否則不予接收。
質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二)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三)對其他供應商的響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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