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陵市銅官區(qū)建設用地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項目中標結果公告
一、項目編號:
二、項目名稱:銅陵市銅官區(qū)建設用地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項目
三、中標(成交)信息:
供應商名稱:安徽金聯(lián)地礦科技有限公司
供應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區(qū)望江西路號樓
中標(成交)金額:.元
四、主要標的信息:
服務類
名稱:銅陵市銅官區(qū)建設用地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項目 服務范圍:具體詳見招標文件。 服務要求:根據國家及地方相關法律要求、招標文件的約定、采購人的要求以及采購合同等相關約定承擔本項目。 服務時間:自合同簽訂之日起,日歷天內完成。 服務標準:完全響應招標文件相關要求。
注:如與本公告附件內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標(成交)標的為準。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個工作日
六、其他補充事宜
投標人對中標(成交)結果有質疑的,中標公告期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方式提出質疑,逾期不予受理。
關于采購文件中非通用條款部分方面及評標結果的質疑向招標人提出,采購人在七個工作日內作出答復,關于采購文件通用條款部分的質疑向代理機構提出,由代理機構作出回復。
質疑單位對答復內容不滿意的或受理單位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作出答復的,可在答復期滿后十五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相關部門提出投訴。
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質疑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投標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地址、郵編、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
、質疑項目的名稱、編號;
、具體、明確的質疑事項和與質疑事項相關的請求;
、事實依據;
、必要的法律依據;
、提起質疑的日期。
投標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其授權代表簽字或者蓋章,并加蓋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項目活動的投標人;
、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對其他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七、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
.采購人信息
名稱: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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