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溪市交投工程建設有限公司四好農村路與 玄武巖碎石采購項目
成交候選人公示
一、采購人名稱:蘭溪市交投工程建設有限公司
二、項目名稱:蘭溪市交投工程建設有限公司四好農村路與 玄武巖碎石采購項目
三、項目編號:--
四、招標方式:詢價
五、詢價公告發(fā)布日期:年月日
六、評審結果:
序號
項目內容
排名
成交候選人
應答報價
蘭溪市交投工程建設有限公司四好農村路與 玄武巖碎石采購項目
第一成交候選人
浙江交投麗新礦業(yè)有限公司
元
應答人對以上結果如有異議,可以自公示之日后個工作日內,向采購人提出。
成交候選人公示結束后第一成交候選人為本項目成交人。
根據招標投標法及相關法規(guī)規(guī)定,應答人和直接參與并且與招投標活動有著直接利害關系的當事人有異議的,有權依法進行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異議必須在成交候選人公示結束前以書面形式提出。
、應當提交異議書,并包括下列內容:
()異議人的名稱、地址、聯(lián)系人及有效聯(lián)系方式;
()被異議人的名稱;
()異議事項的基本事實;
()有效線索和相關證明材料。
、異議人為法人的,異議書必須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同時還需提交授權委托書;異議人為個人的,異議書必須由異議人本人簽字,并附有效身份證明,由本人提交。
、下列異議將不予接收:
()在成交候選人公示結束后提出的;
()異議人不能證明是所異議招標投標活動的應答人和直接參與并且與招投標活動有著直接利害關系的當事人;
()異議事項不具體,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對異議事項已經答復,且異議人沒有提出新的證據的。
、異議人不得以異議為名排擠競爭對手,進行虛假、惡意異議,阻礙招標投標活動的正常進行。
七、聯(lián)系方式:
采購單位:蘭溪市交投工程建設有限公司
聯(lián)系人:黃女士
聯(lián)系電話:
采購代理機構: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聯(lián)系人:洪妍
聯(lián)系電話:
業(yè)務監(jiān)管及投訴受理單位:蘭溪市交通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紀檢監(jiān)察部
聯(lián) 系 人:朱先生
聯(lián)系電話:-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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