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東市級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清查工作結果公告
撰寫單位: 丹東沿江全過程咨詢服務有限公司 發(fā)布時間: 2025-01-22
一、項目編號:JH25-210600-00016
二、項目名稱:丹東市級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清查工作
三、中標(成交)信息
包組編號:001
包組名稱:丹東市級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清查工作
供應商名稱:丹東市自然資源事務服務中心(市不動產登記中心)
供應商地址:遼寧省丹東市振興區(qū)丹東市振興區(qū)中心南路11-39號
中標(成交)金額:884,500(元)
評審總得分:83.11(分)
四、主要標的信息
包組編號:001
包組名稱:丹東市級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清查工作
服務類
名稱:丹東市級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清查工作采購項目(C19040000測繪服務)
服務范圍:丹東市振興區(qū)(含合作區(qū)、高新區(qū))、振安區(qū)、元寶區(qū)縣級資產清查工作任務
服務要求:根據《自然資源部關于全面開展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清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資發(fā)[2024]127號);省自然資源廳、省林草局《關于全面開展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清查工作的通知》(遼自然資發(fā)[2024]70號)文件要求,在丹東市市轄區(qū)開展包括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草原、濕地、水、海洋等7類自然資源的清查工作,核算其價值量并理清使用權情況。按照省級要求完成丹東市振興區(qū)(含合作區(qū)、高新區(qū))、振安區(qū)、元寶區(qū)縣級資產清查工作任務,并完成市級管理的礦產資源、未確定土地使用權人國有建設用地實物量清查、價值量核算,對縣級資產清查成果進行預檢,建立市級資產清查成果數據庫。 (一)市本級自然資源資產清查工作 1、按照省級時點要求,完成市級管理的礦產資源資產清查工作。 2、按照省級時點要求,完成市級管理的未確定使用權人國有建設用地資產清查工作。 3、對縣級資產清查工作成果進行預檢、匯總,建立市級資產清查數據庫。 (二)市轄區(qū)縣級自然資源資產清查工作 1、2023年12月31日為基準時點,以行政區(qū)為單(包括振安區(qū)、元寶區(qū)、振興區(qū)、遼寧省公共水域)位,在2025年5月底前按照全省統(tǒng)一要求,完成各類自然資源實物量清查、價值量核算。2026年5月底前,將實物量和價值量基準時點更新至 2025年12月31 日。 2、根據地籍調查、確權登記等工作進展,持續(xù)開展使用權清查,2025年11月底前,基本理清地籍調查覆蓋范圍內的使用權狀況。 3、持續(xù)開展未確定使用權人國有建設用地資產清查,2025年5月底前,重點完成儲備土地資產清查。2025年11月底前,完成未確定使用權人國有建設用地資產清查。 4、開展全過程質量復檢。2025年11月底前,完成基準時點資產清查成果國家級核查質檢、匯交入庫工作,2026年5月底前,完成更新時點資產清查成果國家級核查質檢、匯交入庫工作。 (三)提供技術支持服務 中標人在服務期限內提供技術支持,資產清查工作成果需按照全省統(tǒng)一標準按時完成,并根據國家、省級反饋問題進行整改,持續(xù)完善資產清查成果。服務需求與國家、省級相關要求有沖突的,以國家、省級要求為準。
服務時間:2025年1月至2027年12月止
服務標準:(1)履約期限及履約地點; (2)付款方式 (3)服務內容,包括數量、需實現的功能或者目標,以及為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要求; (4)需滿足的質量、安全、技術規(guī)格等要求; (5)需執(zhí)行的國家相關標準、行業(yè)標準、地方標準或者其他標準、規(guī)范; (6)其他技術、服務要求; (7)驗收標準及方法; (8)質量保證和售后服務要求,需滿足的服務標準、期限、效率等。
五、評審專家(單一來源采購人員)名單: 劉曉林、王志鵬
六、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
包組編號:001
包組名稱:丹東市級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清查工作
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參考發(fā)改價格【2015】299號通知計取,不足伍仟元按伍仟元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務費金額13,3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八、其他補充事宜
無
九、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稱: 丹東市自然資源局
地址: 丹東市振興區(qū)中心南路 11-39號
聯系方式: 0415-2316013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稱: 丹東沿江全過程咨詢服務有限公司
地址:遼寧省丹東市錦江街96號606室
聯系方式: 0415-3169822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楊女士
電 話:0415-3169822
撰寫單位: 丹東沿江全過程咨詢服務有限公司 發(fā)布時間: 2025-01-22
一、項目編號:JH25-210600-00016
二、項目名稱:丹東市級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清查工作
三、中標(成交)信息
包組編號:001
包組名稱:丹東市級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清查工作
供應商名稱:丹東市自然資源事務服務中心(市不動產登記中心)
供應商地址:遼寧省丹東市振興區(qū)丹東市振興區(qū)中心南路11-39號
中標(成交)金額:884,500(元)
評審總得分:83.11(分)
四、主要標的信息
包組編號:001
包組名稱:丹東市級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清查工作
服務類
名稱:丹東市級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清查工作采購項目(C19040000測繪服務)
服務范圍:丹東市振興區(qū)(含合作區(qū)、高新區(qū))、振安區(qū)、元寶區(qū)縣級資產清查工作任務
服務要求:根據《自然資源部關于全面開展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清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資發(fā)[2024]127號);省自然資源廳、省林草局《關于全面開展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清查工作的通知》(遼自然資發(fā)[2024]70號)文件要求,在丹東市市轄區(qū)開展包括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草原、濕地、水、海洋等7類自然資源的清查工作,核算其價值量并理清使用權情況。按照省級要求完成丹東市振興區(qū)(含合作區(qū)、高新區(qū))、振安區(qū)、元寶區(qū)縣級資產清查工作任務,并完成市級管理的礦產資源、未確定土地使用權人國有建設用地實物量清查、價值量核算,對縣級資產清查成果進行預檢,建立市級資產清查成果數據庫。 (一)市本級自然資源資產清查工作 1、按照省級時點要求,完成市級管理的礦產資源資產清查工作。 2、按照省級時點要求,完成市級管理的未確定使用權人國有建設用地資產清查工作。 3、對縣級資產清查工作成果進行預檢、匯總,建立市級資產清查數據庫。 (二)市轄區(qū)縣級自然資源資產清查工作 1、2023年12月31日為基準時點,以行政區(qū)為單(包括振安區(qū)、元寶區(qū)、振興區(qū)、遼寧省公共水域)位,在2025年5月底前按照全省統(tǒng)一要求,完成各類自然資源實物量清查、價值量核算。2026年5月底前,將實物量和價值量基準時點更新至 2025年12月31 日。 2、根據地籍調查、確權登記等工作進展,持續(xù)開展使用權清查,2025年11月底前,基本理清地籍調查覆蓋范圍內的使用權狀況。 3、持續(xù)開展未確定使用權人國有建設用地資產清查,2025年5月底前,重點完成儲備土地資產清查。2025年11月底前,完成未確定使用權人國有建設用地資產清查。 4、開展全過程質量復檢。2025年11月底前,完成基準時點資產清查成果國家級核查質檢、匯交入庫工作,2026年5月底前,完成更新時點資產清查成果國家級核查質檢、匯交入庫工作。 (三)提供技術支持服務 中標人在服務期限內提供技術支持,資產清查工作成果需按照全省統(tǒng)一標準按時完成,并根據國家、省級反饋問題進行整改,持續(xù)完善資產清查成果。服務需求與國家、省級相關要求有沖突的,以國家、省級要求為準。
服務時間:2025年1月至2027年12月止
服務標準:(1)履約期限及履約地點; (2)付款方式 (3)服務內容,包括數量、需實現的功能或者目標,以及為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要求; (4)需滿足的質量、安全、技術規(guī)格等要求; (5)需執(zhí)行的國家相關標準、行業(yè)標準、地方標準或者其他標準、規(guī)范; (6)其他技術、服務要求; (7)驗收標準及方法; (8)質量保證和售后服務要求,需滿足的服務標準、期限、效率等。
五、評審專家(單一來源采購人員)名單: 劉曉林、王志鵬
六、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
包組編號:001
包組名稱:丹東市級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清查工作
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參考發(fā)改價格【2015】299號通知計取,不足伍仟元按伍仟元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務費金額13,3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八、其他補充事宜
無
九、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稱: 丹東市自然資源局
地址: 丹東市振興區(qū)中心南路 11-39號
聯系方式: 0415-2316013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稱: 丹東沿江全過程咨詢服務有限公司
地址:遼寧省丹東市錦江街96號606室
聯系方式: 0415-3169822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楊女士
電 話:0415-3169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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