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編號:(招標文件編號:)
二、項目名稱:行政復議訴訟案件管理系統(tǒng)智慧普法模塊開發(fā)實施服務項目
三、中標(成交)信息
供應商名稱:廣州鴻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供應商地址:廣州市越秀區(qū)麓苑路號房
中標(成交)金額:.(萬元)
四、主要標的信息
序號
供應商名稱
服務名稱
服務范圍
服務要求
服務時間
服務標準
廣州鴻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復議訴訟案件管理系統(tǒng)智慧普法模塊開發(fā)實施服務
行政復議訴訟案件管理系統(tǒng)智慧普法模塊開發(fā)實施服務
根據(jù)相關制度要求,結合采購人實際情況,開展行政復議訴訟案件管理系統(tǒng)智慧普法模塊開發(fā)實施服務,詳見采購需求。
合同簽訂并生效之日起個月內(nèi)完成所有實施內(nèi)容,包括開發(fā)、測試及上線;在項目通過驗收后提供為期年的系統(tǒng)運維技術支持服務,費用包含在報價中,采購人不再另行支付。
成交供應商提供的服務須滿足項目采購需求的要求、磋商文件中的相關承諾及合同約定要求。
五、評審專家(單一來源采購人員)名單:
評審委員會總人數(shù):隨機抽取專家名單:謝紹青、朱恒湖采購人代表名單:鄺虹瑋自行選定專家名單: /
六、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
本項目代理費收費標準:差額定率累進法收費:以成交通知書中的成交金額作為采購代理服務費的計算基數(shù)。按照采購文件規(guī)定的“服務類”計費標準計算并繳納,萬元以下,費率為.%。
本項目代理費總金額:. 萬元(人民幣)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個工作日。
八、其它補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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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供應商的評審總得分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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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當事人對中標/成交結果公告有異議的,可以在中標/成交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個工作日內(nèi),以書面原件形式提出明確的請求并提供必要的證明材料,一次性向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逾期將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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