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遠縣萬福鎮(zhèn)中心學校(劉圩分校)食堂勞務外包服務項目 成交結果公告 一、項目名稱:懷遠縣萬福鎮(zhèn)中心學校(劉圩分校)食堂勞務外包服務項目 二、成交信息 .供應商名稱:安徽天河湖餐飲管理有限公司 .供應商地址:安徽省蚌埠市禹會區(qū)高新路南側、興華路東側電子信息產業(yè)園(原農業(yè)融合發(fā)展示范園)內#樓食堂第-層 .成交費率:學生上交總餐費的% 三、主要標的信息 服務類 名稱:懷遠縣萬福鎮(zhèn)中心學校(劉圩分校)食堂勞務外包服務項目 服務范圍:懷遠縣萬福鎮(zhèn)中心學校食堂勞務外包服務,詳見采購需求。 服務要求:滿足采購文件中的服務考核要求。 服務期限:五年。三年服務期滿后經考核合格,可續(xù)簽下一年合同,合同最多續(xù)簽年。 服務標準:滿足采購文件要求。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個工作日。(年月日--年月日) 五、其他補充事宜 若供應商對公告結果有質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個工作日內,按蚌埠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發(fā)布的《異議質疑受理操作指南》、《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異議質疑答復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以書面形式提交質疑。 若供應商對質疑處理意見有異議,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以書面形式向懷遠縣萬福鎮(zhèn)中心學校提出投訴。 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財政部《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現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質疑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①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②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③被質疑人名稱; ④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⑤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⑥必要的法律依據; ⑦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②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③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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