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造價咨詢服務采購結果公示 一、公示期:自發(fā)布之日起個工作日 二、項目名稱:年度造價咨詢服務 三、項目編號:-- 四、評標結果(評審排序、投標供應商名稱及最終報價): 第一名:北京環(huán)世優(yōu)工程咨詢有限公司,下浮率.%; 第二名:浙江科佳工程咨詢有限公司,下浮率.%; 第三名:浙江天柯工程顧問有限公司,下浮率.%。 五、質疑渠道: 如對以上評標結果存在質疑,可在公示期內以書面形式一次性向我單位提出質疑,我單位將在收到書面質疑起個工作日內,向質疑人書面答復。對積極參與本次采購活動的投標供應商表示感謝,希望今后繼續(xù)保持合作。 六、提出質疑方式: 紙質文件遞交。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質疑人名稱、地址、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 .與質疑事項有關的單位名稱; .質疑事項、請求、主張; .必要的事實依據和證明材料; .法律法規(guī)依據、理由和線索; .提出質疑的日期; .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書面質疑材料必須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聯(lián)系人的有效身份證復印件,否則不予接收(不接受郵件、傳真、郵寄等方式)。 質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無充分有效證據的; .對其他投標供應商的響應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質疑人不得以質疑為名進行虛假、惡意質疑,干擾采購評審活動的正常進行。對于提供虛假材料,以質疑為名謀取成交或惡意質疑擾亂采購工作秩序的,將報請監(jiān)督部門處理。 相關費用: 因處理質疑發(fā)生的第三方檢驗、檢測、鑒定,向相關部門、單位或者第三方調查取證,專家評審等費用,由提出申請的投標供應商先行墊付。處理過程中申請撤回質疑的,所產生的費用由質疑方承擔;處理決定明確雙方責任后,按照&;誰過錯誰負擔&;的原則由過錯方負擔,或由雙方協(xié)商合理分擔。 七、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人:閆助理();熊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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