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市河胡家鎮(zhèn)段河道生態(tài)治理項目一期工程
答疑號
致各潛在投標人:
現針對本項目相關問題作出如下回復:
提問:招標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單中“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設備一覽表(適用于造價信息差額調整法)”各主要材料提供了具體的數量,因:潛在投標人組價時,套取的定額子目無法與招標控制價套取子目完全一致即材料含量及損耗各不同,潛在投標人投標時提供“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設備一覽表”無法保證與招標清單中”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設備一覽表”數量完全一致;故:建議此表中具體的數量按潛在投標人自主報價生成的數量填寫。
答:招標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單中“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設備一覽表(適用于造價信息差額調整法)“用于造價信息調整,投標人填報數量由投標人自行擬定。
招標人:內江市隆昌生態(tài)環(huán)境局
招標代理機構:中錦軍賢工程咨詢集團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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