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澄清修改內容:澄清與修改如下: 一、本項目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開標時間推遲至年月日:時,投標保證金遞交截止時間及投標有效期順延。 二、本項目計劃工期修改為:“計劃開工日期:年月日,計劃竣工日期:年月日,共日歷天。” 其它內容不變。信息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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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日期:2025-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