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年蘇州吳中太湖新城施工階段造價控制跟審服務(第二批) ---- 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蘇采云 獲取招標文件,并于-- : (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項目名稱:年蘇州吳中太湖新城施工階段造價控制跟審服務(第二批)
預算金額:.萬元(采購包:.萬元;采購包:.萬元;采購包:.萬元;采購包:.萬元)
最高限價(如有):人民幣肆佰貳拾萬元整(¥:.) 其中: 第一標段:人民幣貳佰萬元整(¥:.) 第二標段:人民幣壹佰叁拾伍萬元整(¥:.) 第三標段:人民幣肆拾陸萬元整(¥:.) 第四標段:人民幣叁拾玖萬元整(¥:.) 注: 本項目共分為個標段,每標段中標單位數(shù)量為家。投標單位可對以上個標段中的部分標段或全部標段進行報名投標,但只允許中標一個標段。已在前期標段評審中獲得中標資格的供應商,不再具有后續(xù)標段的得標權(quán),不計入后續(xù)標段的實質(zhì)性響應供應商數(shù)量。 各標段咨詢項目根據(jù)項目具體情況做相應調(diào)整。具體項目跟審費用按照附表《蘇州太湖新城吳中管理委員會黨政辦(投資評審中心)關(guān)于社會審計機構(gòu)參與政府及國有投資工程造價控制跟審服務酬金的計算辦法》明確的計費標準。
采購需求:
二、采購需求:
.為更好履行審計監(jiān)督職能,蘇州太湖新城吳中管理委員會根據(jù)工作需要,通過政府購買服務要求采購政府投資工程施工階段造價控制跟審服務。
.擬中標服務標段供應商:家
.項目考核方式:按采購人要求考核,具體詳見招標文件及合同附件文件要求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跟審項目完成。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否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一)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shù)能力;
.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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