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文招投標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代理機構”)受江蘇大運文化旅游發(fā)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人”)的委托,擬對大運文旅智慧文旅運營平臺軟件開發(fā)服務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采用競爭性磋商方式進行采購,特邀請符合本次采購要求的供應商參加本項目的競爭性磋商。
.項目基本情況
. 項目編號:
. 項目名稱:大運文旅智慧文旅運營平臺軟件開發(fā)服務項目
.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 預算金額:人民幣萬元(含稅報價超出預算金額的,按無效響應處理)
. 采購需求:旅游目的地文旅運營平臺套,開發(fā)周期工作日,詳見采購文件第四章“項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至質保期結束,質保期為年(具體時間以合同約定為準)。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
.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 供應商參加本次采購活動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yè)執(zhí)照、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參加本次采購活動前的財務會計報表復印件或基本開戶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原件并加蓋公章);
()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參加本次采購活動前一年內任意一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復印件并加蓋公章,依法免繳的,應提供依法免繳的相關證明文件);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根據(jù)項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的聲明或證明材料,格式見第六章);
()參加本次采購活動前,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參加本次采購活動前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格式見第六章)。
()具備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 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采購人在其本國使用供應商所提供的貨物和(或)服務時,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與第三方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或工業(yè)設計權相關的任何爭議。如有任何因采購人使用供應商所提供的貨物和(或)服務而提起的侵權指控,供應商須依法承擔全部責任(提供相關承諾書,格式見第六章)。
. 拒絕下述供應商參加本次采購活動:
()與采購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
()因違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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