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概況 南洋華僑機工回國抗日紀念館物業(yè)管理社會化服務采購項目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政采云平臺線上獲取獲取采購文件,并于-- :(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項目名稱:南洋華僑機工回國抗日紀念館物業(yè)管理社會化服務采購項目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萬元):
最高限價(萬元):
采購需求:服務范圍:物業(yè)設施設備的維修、維護、使用、運行管理、室內外區(qū)域的清潔、保潔、消殺(除四害)、室內外綠化管理、安全保衛(wèi)、消防、交通、治安等管理;物業(yè)服務要求:館內物業(yè)公共設施的正常運行、室內外區(qū)域清潔、保潔、消殺(除四害)、室內外綠化管理、安全保衛(wèi)、消防、治安等管理、物業(yè)管理制度與檔案、資料管理。物業(yè)服務人員配置:管理人員人、保安員人、保潔員人、綠化工人,共人。具體內容詳情見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購項目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標段:年。合同采取一年一簽方式,每年度合同期結束后,經采購人對中標人服務質量考核合格可續(xù)簽下一個年度合同,如考核不合格的不續(xù)簽下一個年度合同。
本項目(否)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標項:(一)磋商響應人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的條件。須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自然人有效身份證明或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等證明文件。 .財務要求: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證明材料,內容可為以下兩者之一:①提供年或年的財務狀況報告(至少包含審計報告、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成立未滿年或成立至今未產生經營活動的投標人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財務報表或財務情況說明;②提供自投標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前三個月內基本開戶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稅收和社保要求:提供年至今任意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繳納憑證(如公司成立未滿一個月的提供成立以來的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繳納憑證或相關情況說明;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磋商響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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