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項目名稱:池州排水公司-年度設備維保及零星維修服務采購項目 預算金額:萬元,其中包預算金額為萬元,包預算金額為萬元。 最高限價(下浮率):%,報價采用預估總價+下浮率報價形式 采購需求:為確保池州市排水有限公司下轄污水處理廠、泵站、調蓄池等設備的正常維護和使用,現(xiàn)組織池州市排水有限公司設備維保及零星維修服務采購項目招標,以確保機電設備搶修、維修工作及時有效進行。本項目采購分為、兩個包,分別確定一家服務供應商。投標供應商可以同時參與包和包的投標。包預算控制價萬元,主要包括三個廠(清溪廠、城東廠、天堂湖廠)及泵站、調蓄池各工藝單元的各類水泵、推流器、減速機等機電設備的日常保養(yǎng)維護及維修等;包預算控制價萬元,主要包括三個廠(清溪廠、城東廠、天堂湖廠)的曝氣設備及格柵機的維修保養(yǎng)、外墻及管道油漆修補等零星維修以及各廠站的清淤等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具備下列條件: ()具備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 ()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供應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記錄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薦為成交候選供應商,不得確定為成交供應商: ()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 ()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列入企業(yè)經營異常名錄的; ()被稅務部門列入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的; ()被政府采購監(jiān)管部門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以及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九條規(guī)定的重大違法記錄和供應商在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年內因違法經營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內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限未滿的。 、供應商具有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且經營范圍包含本次采購的相關服務內容。 、投標單位需提供法人授權投標代表自年月以來至少一個月供應商為其繳納社保信息證明,以證明與其他投標方之間的獨立關系;如授權法人投標,可不提供社保信息證明。 三、獲取招標文件 時間:即日起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
快捷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