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南鄭區(qū)高臺中學餐廳維修改建及室外消防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陜西省政府采購綜合管理平臺項目電子化交易系統(tǒng)(以下簡稱“項目電子化交易系統(tǒng)”)獲取采購文件,并于
年月日 時分
(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項目名稱:南鄭區(qū)高臺中學餐廳維修改建及室外消防項目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元
采購需求:詳見采購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購包:日歷天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采購包: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合同包(南鄭區(qū)高臺中學餐廳維修改建及室外消防項目)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如下:
參與的供應商(聯(lián)合體)工程的施工單位全部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業(yè)。
.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合同包(南鄭區(qū)高臺中學餐廳維修改建及室外消防項目)特定資格要求如下:
()供應商為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或事業(yè)法人證書等國家規(guī)定的相關證明,自然人參與的提供其身份證明;
()法定代表人直接參加磋商的,須出具法人身份證(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參加磋商的,須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及授權代表身份證(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及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
()供應商須提供《漢中市政府采購供應商資格承諾函》;
()供應商須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書
()擬派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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