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家博會(廣州)品牌宣傳項目公開談判公告
本項目為中國家博會(廣州)品牌宣傳項目(項目編號:貿展總采字〔〕號),采購人為中國對外貿易廣州展覽有限公司,采購代理機構為公誠管理咨詢有限公司。項目資金已落實,已具備采購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談判采購,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與響應。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項目概況及采購內容
.項目名稱:中國家博會(廣州)品牌宣傳項目
.項目編號:貿展總采字〔〕號
.項目規(guī)模:本項目預算總金額為人民幣萬元(含稅)。
.采購內容:本項目擬選定一家成交單位,為采購人在提升中國家博會(廣州)在海內外的品牌影響力,以及中國家博會(廣州)招商招展服務賦能提供配套服務工作。本次服務工作內容包括媒體宣傳、招商推廣、品牌展商活動等三個分項目。具體服務內容及要求詳見采購文件第四章《用戶需求書》。
.服務時間:年月(具體以采購人通知時間為準)。
.采購方式:公開談判。
.標段劃分情況:本項目不劃分標段,選取名成交人。
. 本項目不屬于法定招標項目、不屬于政府采購項目,是企業(yè)自愿公開談判項目。
二、響應人資格要求
、響應人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合法經營權。響應時須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或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或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或執(zhí)業(yè)許可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采購項目響應,否則相關響應均無效。
注:()若響應人為法人/負責人的分支機構,還須同時提供具有法人資格的總公司的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總公司對響應人出具的唯一有效授權書原件(格式自擬);()已由總公司合法授權的,總公司取得的相關資質證書和授權范圍內的事項對分支機構有效,但法律法規(guī)或者行業(yè)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同一法人授權多個分支機構參加本項目,或該法人與其分支機構同時參加本項目,將被視為同一響應人提交多個響應方案而被否決響應。
、信譽要求:(需提供聲明函)
()響應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yè)的狀態(tài);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取消投標資格的處罰期內;沒有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的狀態(tài);自年月日以來,沒有發(fā)生騙取中標、嚴重違約和重大項目質量等問題;自年月日以來,沒有發(fā)生因安全生產事故被政府主管部門認定為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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