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本網站不接受報名,獲取文件方式詳見公告內容) 項目所在地:天津市一、招標條件本年環(huán)投集團臨港區(qū)域橋梁維修項目已由項目審批 /核準/備案機關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自籌,合同估算價(含稅)為.萬元,采購人為天津港保稅區(qū)環(huán)投城市運營管理集團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招標方式為詢比采購。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規(guī)模:年環(huán)投集團臨港區(qū)域橋梁維修項目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年環(huán)投集團臨港區(qū)域橋梁維修項目全部內容,具體詳見招標文件及清單。三、供應商資格要求.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證明供應商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相關證件復印件加蓋公章復印件加蓋公章;.供應商須具備有效期內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證書的復印件加蓋公章;.供應商須具備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復印件加蓋公章;.項目配備人員:具備正項目經理名,應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市政公用工程專業(yè)二級注冊建造師及以上有投標資格的注冊建造師證書,具備年及以上施工現場管理工作經歷且為本單位職工,提供任命書并對工作年限加以承諾且加蓋公章,提供身份證、注冊建造師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提供近個月(含)以上供應商為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相關證明材料;.供應商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須提供年度由第三方審計單位出具的財務審計報告或開標前近一個月內由銀行開具的資信證明;.供應商須提供年月至開標日前任意個月的繳納社會保障資金和依法納稅的有效票據或憑證;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供應商,應提供由稅務機關或社會保險基金管理部門出具的相應證明材料;.參加招標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須提供書面聲明函;.法定代表人參加投標時提供: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非法定代表人參加投標時提供: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原件、法人授權委托書原件、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供應商為其代理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證明材料并加蓋公章(投標截止時間前日內由社會保險部門開具的或從社會保險官方網站打印的,證明中參保單位名稱須與供應商單位名稱一致,參保單位為供應商分公司的,視同為參保單位名稱與供應商名稱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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