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一來源公示 一、采購單編號:--- 二、報價有效期:天 三、采購執(zhí)行單位:廣廈(舟山)能源集團有限公司 四、采購標的名稱:黃澤山公司年稅務顧問 具體規(guī)格、技術指標及售后服務要求等詳見下表。 序號 物料名稱 采購數量 計量單位 稅率 交付時間 交貨地點 采購需求單位 行項目備注 稅務顧問服務 項 % -- 廣廈(舟山)能源集團有限公司 五、擬采購物資、施工或服務的說明: 按照國家稅收法規(guī)、財務制度等法律規(guī)定,向甲方單位(包括廣廈(舟山)能源集團有限公司和浙江浙石油黃澤山港口有限公司)提供日常的稅務咨詢,進行納稅申報輔導,并隨時口頭或書面解答甲方單位提出的納稅問題,幫助甲方用足用活稅收政策,合理降低稅收支出。在日常服務和年終審核過程中發(fā)現甲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huán)節(jié),積極主動提出改進意見和正確的籌劃方案,協(xié)調處理好各種關系,確保企業(yè)利益最大化。 六、采用單一來源的原因及說明: 年,通過詢(比)價采購方式確定舟山群島新區(qū)江海合一稅務師事務所(簡稱“江海所”)為年度稅務顧問服務項目中選人,并與之簽訂了服務合同(合同價格為萬元),其服務期間盡職盡責,業(yè)務專業(yè),處理得當且快速。年度又與江海所續(xù)簽了合同(合同價格為萬元)。根據公司制度《生產、綜合類項目(施工與服務)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九)通過招標、競爭性談判、詢(比)價等采購方式簽訂合同,合同續(xù)簽理由充分,市場價格波動不大的,可以根據原采購合同的約定續(xù)簽合同,但續(xù)簽的采購數量和合同總金額,原則上不超過原合同的數量和金額(如超過應隨續(xù)簽申請報告提供價格合理性分析材料),續(xù)簽的單次合同期限不得長于原采購的合同期限,且續(xù)簽次數最多不超過次,合計時間(含初次采購)最長不超過年”,本項目申請向江海所采購服務的情形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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