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寧分中心) 高橋安置房周邊配套道路(天啟路、潤麒路)項目施工澄清修改公告(第次)
標段編號:-
項目名稱:
高橋安置房周邊配套道路(天啟路、潤麒路)項目施工
澄清修改文件發(fā)出時間:
年月日 :
一、澄清修改內容
(一)、招標文件第四章第一部分合同協(xié)議書中第七.條修改為:
.承包人承諾在施工現(xiàn)場禁止使用國一及以下和排放不達標的非道路移動機械。施工現(xiàn)場全部使用水性建筑涂料。
(二)、招標文件第四章第三部分合同專用條款第..條預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額增加第條:
.. 預付款的支付
預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額:
.合同簽訂后,不遲于施工開工日期前的天內一次性預付合同價(扣除暫列金額、專業(yè)工程暫估價金額以及甲供材料價款后)的%作為工程預付款;
.合同簽訂后,發(fā)包人不遲于施工開工日期前的天內,根據(jù)《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關于實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動態(tài)計價管理的公告》[]號等文件,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內的,預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項目費用不得低于該費用總額的%;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預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用不得低于該費用總額的%,其余費用按照施工進度支付。
(三)、取消招標文件第四章合同條款附件。
(四)、資格審查承諾書中取消以下內容,具體詳見澄清修改后招標文件:
. 沒有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
. 沒有將本人執(zhí)(職)業(yè)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
二、其他說明
()對招標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構成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標文件編制投標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本項目投標截止時間為:年月日 : 未改變。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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