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無錫市新吳區(qū)人民法院保安服務采購項目(第二次) ---- 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江蘇省政府采購(蘇采云)平臺 獲取招標文件,并于-- : (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項目名稱:無錫市新吳區(qū)人民法院保安服務采購項目(第二次)
預算金額:.萬元
最高限價(如有):元/年,/兩年。
采購需求:
無錫市新吳區(qū)人民法院保安服務采購,詳見采購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兩年。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否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一)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關于資格的聲明函(格式見附件)
.供應商有效期內(nèi)營業(yè)執(zhí)照(三證合一)或民政部門登記頒發(fā)的登記證書;
.供應商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格式見附件,法定代表人親自參加投標的除外);
.供應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及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身份證(正、反雙面掃描,法定代表人親自參加投標的除外);
.供應商具有省公安廳核發(fā)的《保安服務許可證》(有效期內(nèi)的)資格證書(外省保安服務企業(yè)須已在無錫市保安主管部門備案) ;
.供應商近一年中任意一個月份(不含投標當月)的財務狀況報告(資產(chǎn)負債表和利潤表)或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年度審計報告和所附已審財務報告原件掃描件;
.供應商近一年中任意一個月份(不含投標當月)的依法繳納稅收的相關材料(提供相關主管部門證明或銀行代扣證明)原件掃描件;
.供應商近一年中任意一個月份(不含投標當月)的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提供相關主管部門證明或銀行代扣證明)原件掃描件;
.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人、項目負責人與企業(yè)簽訂的勞動合同和由社保機構出具的近一年中任意一個月份(不含投標當月) 的繳費證明原件掃描件(網(wǎng)上查詢帶有二維碼/驗證碼的打印件可作原件使用,如報價供應商成立時間遲于要求開始的時間,則提供....

快捷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