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安廳交通警察總隊平臺短信發(fā)送及接處警線路租賃服務采購實行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公示 一、項目信息: 采購人:四川省公安廳交通警察總隊 項目名稱:平臺短信發(fā)送及接處警線路租賃服務 擬采購的貨物或服務的說明: 平臺短信發(fā)送及接處警線路租賃服務項目(移動)、 項、 預算金額 ,,.元 平臺短信發(fā)送及接處警線路租賃服務項目(電信)、 項、 預算金額 ,,.元 平臺短信發(fā)送及接處警線路租賃服務項目(聯通)、 項、 預算金額 ,,.元 擬采購的貨物或服務的預算金額:.元 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原因及說明:按照公安部交管局互聯網平臺建設指導意見,短信發(fā)送采用全國統一短信服務號碼,短信通信網絡包括中國移動、中國電信和中國聯通三家運營商。通過部局自建互聯網服務平臺接口,實現與三家運營商專線接入短信網關互聯互通,四川省公安廳交通警察總隊已實現與三家運營商的短信網關分別關聯對接,實現了全國短號發(fā)送功能。現按照政府采購要求,需開展短信發(fā)送服務采購。同時,向服務平臺各通信運營商注冊用戶發(fā)送信息屬于各通信運營商的專有技術。本項目還需租用運營商至交警總隊語音中繼線,為滿足接處警系統及日常工作需要,實現主叫用戶區(qū)域定位的功能要求,此項需包含主叫用戶區(qū)位碼反饋服務及主叫呼出話費。需要三家運營商提供各自用戶區(qū)域定位服務。向接處警系統反饋各通信運營商注冊用戶區(qū)域定位屬于各運營商專有技術。 基于以上兩點,根據《政府采購法》第三十一條第一款,本項目服務其“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采購”之情形,經專業(yè)人員論證,認為能夠提供服務的供應商來源具有唯一性,擬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實施采購。 二、擬定供應商信息 名稱: 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四川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高新區(qū)吉慶一路號 名稱: 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地址: 成都市成華區(qū)雙林北支路號 名稱: 中國聯合網絡通信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區(qū)蜀繡西路號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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