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購公告 公誠管理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代理機構”)受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簡稱“采購人”)的委托,對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年度全轄網點電氣及消防系統(tǒng)設備檢測項目(第二次)進行公開競爭性磋商采購,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標的物能力的潛在供應商(以下簡稱“供應商”)可前來參與磋商響應。 . 項目名稱: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年度全轄網點電氣及消防系統(tǒng)設備檢測項目(第二次) . 項目編號:----- 采購內容:轄屬營業(yè)網點和分行辦公大樓(含八寶街第二辦公區(qū)和信用卡中心)的建筑消防設施進行年度電氣及消防系統(tǒng)設備檢測等。 . 供應商資格要求: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注冊資金不少于萬元,需提供合法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或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 .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須提供良好的商業(yè)信譽承諾函及近年財務審計報告(因成立時間不足無法提供近年的年度審計報告的企業(yè),可以提供銀行開具的完整版銀行資信證明,銀行存款證明不能代替銀行資信證明,如資信證明注明復印無效的須提供原件);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 .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供應商參保人數應達到至少具備人直接繳納社保為期一年的條件; .參加本次采購活動前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符合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個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同時參加同一標段或未劃分標段的同一采購項目響應。 .供應商及其實際控制人在以往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屬各分支機構的采購項目中不存在欺騙、欺詐的行為,未被列入黑名單管理; .供應商及其實際控制人在以往參加其他單位采購項目過程中沒有欺騙、欺詐的行為或不良行為記錄;未列入黑名單管理。 .采購人根據采購項目提出的特殊條件: ()具備完成本項目的履約服務能力; ()遵守國家、國有金融企業(yè)和采購人有關法律及保密要求; ()滿足應急管理部發(fā)布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從業(yè)條件(要求),對從事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檢測服務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的相關要求,并在社會消防技術服務信息系統(tǒng)備案。(提供備案信息截圖,平臺查詢截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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