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購買“書香作伴,共同成長”第屆深圳讀書月暨公明街道親子閱讀推廣活動項目(實施購買前)
單位名稱:深圳市光明區(qū)公明街道公共服務辦公室
填報日期:年月日
根據《深圳經濟特區(qū)政府采購條例》和《深圳網上政府采購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文件中信息公開的要求,現將本項目有關情況向社會公告:
項目名稱:購買“書香作伴,共同成長”第屆深圳讀書月暨公明街道親子閱讀推廣活動項目
實施購買前
公開的信息
服務標準和要求:
為深入學習黨的二十大“深化全民閱讀活動”指示精神,我辦擬在深圳讀書月來臨之際于公明街道“六館一中心”內組織開展“書香作伴,共同成長”第屆深圳讀書月暨公明街道親子閱讀推廣活動,活動內容包括:情緒管理、心理素養(yǎng)、社會交往。通過聘請持有相關資質的公司實施服務內容,共開展場活動,每場-組家庭,每場培訓分鐘,服務期為天。所需費用含人員勞務費、物料購置費、活動禮品購置費及相關設備租賃費等一切有關費用。
具體服務要求、付款方式詳見招標文件及項目需求書。
項目預算金額:元
其他需要公告的內容:
經本單位確認,上述公告信息真實、合規(guī)。
單位名稱:深圳市光明區(qū)公明街道公共服務辦公室
地址:深圳市光明區(qū)公明街道集美路號文體大樓
聯系人:江工
聯系電話:-
公告日期:年月日
備注: 一、未納入集中采購的政府購買服務項目,在購買服務實施前,采購人應當在深圳市政府采購網站公告項目名稱、服務標準和要求、購買預算等內容,公告時間不少于個工作日,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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