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購買“書香作伴,共同成長”第屆深圳讀書月暨公明街道親子閱讀推廣活動項目(實施購買前) 單位名稱:深圳市光明區(qū)公明街道公共服務辦公室 填報日期:年月日 根據《深圳經濟特區(qū)政府采購條例》和《深圳網上政府采購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文件中信息公開的要求,現將本項目有關情況向社會公告: 項目名稱:購買“書香作伴,共同成長”第屆深圳讀書月暨公明街道親子閱讀推廣活動項目 實施購買前 公開的信息 服務標準和要求: 為深入學習黨的二十大“深化全民閱讀活動”指示精神,我辦擬在深圳讀書月來臨之際于公明街道“六館一中心”內組織開展“書香作伴,共同成長”第屆深圳讀書月暨公明街道親子閱讀推廣活動,活動內容包括:情緒管理、心理素養(yǎng)、社會交往。通過聘請持有相關資質的公司實施服務內容,共開展場活動,每場-組家庭,每場培訓分鐘,服務期為天。所需費用含人員勞務費、物料購置費、活動禮品購置費及相關設備租賃費等一切有關費用。 具體服務要求、付款方式詳見招標文件及項目需求書。 項目預算金額:元 其他需要公告的內容: 經本單位確認,上述公告信息真實、合規(guī)。 單位名稱:深圳市光明區(qū)公明街道公共服務辦公室 地址:深圳市光明區(qū)公明街道集美路號文體大樓 聯系人:江工 聯系電話:- 公告日期:年月日 備注: 一、未納入集中采購的政府購買服務項目,在購買服務實施前,采購人應當在深圳市政府采購網站公告項目名稱、服務標準和要求、購買預算等內容,公告時間不少于個工作日,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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