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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選公告
廣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 現(xiàn)對 -年導向燈箱貼膜等物資打包采購項目的貨物及相關服務采購進行公開比選,并通過資格后審方式選定供貨商。
一、項目名稱: 廣州地鐵-年導向燈箱貼膜等物資打包采購
二、業(yè)主:廣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
聯(lián)系人: 黃先生 聯(lián)系電話:-
比選異議受理聯(lián)系人: 梁先生 聯(lián)系電話:-
比選監(jiān)督機構:廣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資源服務中心經營管理部
投訴電話:-
城軌采購網注冊加盟電話:-;系統(tǒng)技術支持電話:-
三、項目概況:本項目需采購導向燈箱貼膜、雙面導向燈箱、導向燈箱面板鋁板等,以滿足公司日益增長的生產及運營需要。需求單位包括廣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廣東廣佛軌道交通有限公司、廣東城際鐵路運營有限公司。
四、標段劃分及各標段比選內容、主要技術參數(shù)和控制價:
、本采購項目劃分為 個標段。
、比選內容:-年導向燈箱貼膜等物資打包采購。合同期:一年。
、主要技術參數(shù): (見用戶需求書) 。
、控制價:.元(含稅)
同時公布比選控制單價,但不作為廢標條款。當響應人響應單價超出對應控制單價時,則按控制單價核減響應人報價,詳見公告附件二。
五、供貨地點: 業(yè)主指定的交貨地點
供貨時間:貨期不超過天(自然日),包安裝物資不超過天(自然日)。中選人收到交貨通知后天(自然日)內完成圖紙或樣板制作,提交由業(yè)主方確認(圖紙、樣板、物資描述中所包含的其他制作內容、送貨地點等),貨物應在樣板經過雙方確認后再進行制作。中選人在雙方確認樣板后天(自然日)內完成制作并送貨到業(yè)主方指定的交貨地點。涉及包安裝的物資,中選人在確認樣板后天(自然日)內完成送貨及安裝。特殊情況根據(jù)雙方協(xié)商結果送貨。如中選人承諾的貨期比業(yè)主要求時間短,以中選人承諾的貨期為準。
六、資金來源: 企業(yè)自籌資金
七、七、登記、下載比選文件時間、提交響應文件的截止時間:
登記以及下載比選文件開始時間: 年 月 日 :
登記以及下載比選文件截止時間: 年 月 日 :
提交響應文件的截止時間:年 月 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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