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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本級-年度公務車輛統(tǒng)一維修框架協議采購第包(二次)征集公告
項目概況
合肥市本級-年度公務車輛統(tǒng)一維修框架協議采購第包(二次)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安徽公共資源交易集團電子交易系統(tǒng)或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tǒng)獲取征集文件,并于年月日點分前遞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項目名稱:合肥市本級-年度公務車輛統(tǒng)一維修框架協議采購第包(二次)
.最高限制單價:工時定額費率:%,材料管理費率:%
.采購需求:合肥市本級-年度公務車輛統(tǒng)一維修框架協議采購第包:巢湖市區(qū),詳見征集文件。
.預估采購數量:/
.協議期限:自框架協議簽訂之日起至年月日止,詳見征集文件。
.合同服務期限:在簽訂合同時根據采購人或者服務對象實際需求確定,供應商應按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和期限提供服務。
.合同服務地點:在簽訂合同時根據采購人或者服務對象實際需求確定,供應商應按合同規(guī)定的地點提供服務。
.適用框架協議的范圍:第包:駐巢湖市的市直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和團體組織及其下屬的各級預算單位,以及征集人指定的共享本次框架協議采購結果的其他單位。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參與響應:否
二、供應商的資格條件
.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供應商所提供的服務為中小微企業(yè)、監(jiān)獄企業(yè)或殘疾人福利性單位承接;
.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第包:一類汽車維修經營業(yè)務備案。
三、獲取征集文件
時間:年月日點分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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