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年醫(yī)療垃圾轉運及處置技術和服務(二次) 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廈門市湖里區(qū)枋湖南路號金城樓二樓(順豐快遞隔壁)二樓獲取采購文件,并于年月日 點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項目名稱:-年醫(yī)療垃圾轉運及處置技術和服務(二次) 采購方式:競爭性談判 預算金額:. 萬元(人民幣) 最高限價(如有):. 萬元(人民幣) 采購需求: -年醫(yī)療垃圾轉運及處置技術和服務(二次),詳見競爭性談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年 本項目(不接受 )聯(lián)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 .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供應商應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并具備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合法條件。供應商必須提供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等證書的有效復印件;、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可提供證書或書面承諾書);、參加采購活動前年內(開業(yè)不足三年的,自開業(yè)以來)在經(jīng)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無行賄犯罪記錄的書面聲明;、供應商提供的財務報告復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推算)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成立年限滿年及以上的供應商,提供經(jīng)審計的上一年度或上上年度的年度財務報告。.成立年限滿半年但不足年的供應商,提供該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財務報告或該半年度的半年度財務報告。.無法按照以上、項規(guī)定提供財務報告復印件的供應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滿年及以上的供應商、成立年限滿半年但不足年的供應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應商),應選擇提供資信證明復印件;、供應商提供的稅收繳納憑據(jù)復印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前(不含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的當月)已依法繳納稅收的供應商,提供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前六個月(不含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的當月)中任一月份的稅收繳納憑據(jù)復印件。 .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的當月成立的供應商,視同滿足本項資格條件要求。 .若為依法免稅范圍的供應商,提供依法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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