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南車站年深化服務文化建設項目 采購公告 為扎實推進服務文化體系建設,廣州南車站擬打造服務設計、建設,在廣州南車站建設宣傳陣地。廣州南車站年服務文化建設項目資金已落實,具備采購條件,現對廣州南車站年深化服務文化建設項目進行公開競爭性談判。 一、采購項目 .項目名稱:廣州南車站年服務文化建設項目 .項目內容:總費用不高于.萬元。 ()廣州南車站三層候車室東南檢票口附近區(qū)域建設文化宣傳陣地 墻面造型:制作背景墻,重點展示車站服務品牌、服務理念、服務典型、服務禮儀、服務文化活動等。施工工藝材料:輕鋼龍骨、木龍骨等材質雕刻形狀,作背景框架、面板;帶有燈帶效果;定制樹脂、背光發(fā)光字、亞克力雕刻字等。 ()廣州南車站春瀾服務臺 在原服務臺的基礎上進行包裝宣傳、更換背景。重點展示春瀾服務臺對外宣傳形象,主要標識、服務理念、功能等。施工工藝材料:新建鋼結構支架、鋼結構封鋼板、木工造型;亞克力印刷、樹脂發(fā)光字等;服務臺外包裝不銹鋼鋼骨架等。 以上內容僅供參考,最終據實結算。 .計劃工期:最終設計方案確認后天內。 .技術標準和要求:按照設計文件和國家現行技術標準、規(guī)范施工。 .補充說明:參選供應商需提前聯(lián)系到現場勘查,并設計出平面布置圖和施工方案。 二、供應商資格條件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法人資格,且具備采購物資供應能力的供應商; .供應商必須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提供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供應商為專業(yè)從事廣告設計制作類公司,具有針對本項目的實施能力,具有相應的履約能力,有良好的信譽和售后服務能力,有固定的經營場所、維護人員,能提供良好的技術服務。 .供應商應有良好信譽,理解并遵守國鐵采購平臺的規(guī)定及要求,其供應的產品及同類產品不在國鐵集團通報整改期限內; .供應商業(yè)績要求,提供同類物資近三年供貨業(yè)績(以合同簽訂的時間為準,須提供合同協(xié)議書); .所有產品的技術、質量標準符合國家現行標準(國標、部標或行業(yè)標準),滿足國家、國鐵集團、行業(yè)生產的有關規(guī)定和資質; .其他說明事項:本次項目總報價包含材料、設計、安裝、搬運以及根據現場需求臨時變更和修改設計的全部費用。 三、采購報名提交資料 .報名表。 .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和法人委托授權書(附法人和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營業(yè)執(zhí)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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