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概況 保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后勤餐飲綜合服務采購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政府采購云平臺(..)獲取采購文件,并于-- :(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項目名稱:保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后勤餐飲綜合服務采購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萬元): 最高限價(萬元): 采購需求:.最高限價:¥.元/(人*天) .采購內容:本項目采用競爭性磋商的方式選擇為保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提供后勤餐飲綜合服務的餐飲服務機構,成交人為九龍路辦公區(qū)約名民輔警、職工提供全年無休的早、中、晚三餐及接待工作桌餐等的服務。在服務期間,支隊提供開展餐飲服務工作所需的場所、部分餐飲設施設備、水、電,中標單位對支隊提供的場所和所有設備設施開展管理和養(yǎng)護維修工作,配備開展后勤餐飲綜合服務的所必需的廚師和服務人員,并保障在開展餐飲服務所需的各類食材新鮮、質量達標,不出現(xiàn)任何食品安全問題。 .項目服務地點:保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單位內(保山市隆陽區(qū)九龍路號)。 .標包劃分:本次采購共劃分為個標包,擬參與本項目的磋商申請人必須對本標包整體提交磋商申請,具體內容競爭性磋商文件。 .磋商報價說明:參與本次采購的磋商申請人必須填報開展后勤餐飲綜合服務的全費用綜合單價,全費用綜合單價包含開展后勤餐飲綜合服務工作的全部費用,以及相關食材費用、烹飪所需的相關物資費、人工費、相關設備設施使用費、合同履行期限內對采購人提供的場地設備設施管理養(yǎng)護維修費、保險、稅費、風險(不可預見費)及保證具體服務工作項目順利開展的所有費用,成交人不得以任何名義再收取其他費用。 .付款方式:采購人與成交人合同約定。 合同履行期限:標段: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個自然年。本項目按照一年預算實施政府采購活動,第二年合同履行按云財采〔〕號文件和云財采〔〕號文件執(zhí)行;第一年合同期滿后采購人將對服務單位開展綜合考評,服務單位在第一年合同履行期限內未發(fā)生任何違法、違約、失責、食品安全問題的情況,且考評其服務質量、績效評價優(yōu)異的前提下,采購人將與供應商協(xié)定簽訂下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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