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省道線、線公路服務設施(楊橋頭、三江停車區(qū))建設工程(第二次) 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廣東省清遠市新城靜福路號優(yōu)信商務中心二號樓層辦公、號獲取采購文件,并于年月日 點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項目名稱:省道線、線公路服務設施(楊橋頭、三江停車區(qū))建設工程(第二次)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 萬元(人民幣)
最高限價(如有):. 萬元(人民幣)
采購需求:
工程名稱
工期
最高限價
省道線、線公路服務設施(楊橋頭、三江停車區(qū))建設工程(第二次)
合同生效之日起個日歷日內完工
人民幣.元
注:本項目最高限價為.元,綠色施工安全防護措施費為.元,暫列金額為.元,暫估價為.元。其中綠色施工安全防護措施費、暫列金、暫估價為磋商文件固定費率金額,不列入磋商競爭范圍(固定不變),計入磋商報價總價中。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個日歷日內完工
本項目(不接受 )聯(lián)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
.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供應商須提供以下證明資料,證明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guī)定:①提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營業(yè)執(zhí)照或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或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如投標人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證明復印件;如國家另有規(guī)定的,則從其規(guī)定。②提供年度財務狀況報告(財務報表)或年月份或之后的任意一個月的單位財務報表【財務報表須包含資產負債表、利潤表(或損益表或收支明細表)】,或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材料復印件;③提供年月份或之后的任意一個月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險的憑據證明材料復印件;如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應提供相應文件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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