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研縣二污廠及污水處理設施改造 (項目名稱) 招標代理機構比選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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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人 |
樂山井研興瀘污水處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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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審批核準(備案)部門 |
井研縣發(fā)展和改革局 |
批復文號 |
井發(fā)改審【2022】10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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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地點 |
四川省樂山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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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規(guī)模及內(nèi)容 |
對井研縣日處理規(guī)模2.5萬m3/d的第二污水處理廠進行改造及25個污水處理站改造,新建雨污管網(wǎng)約30公里,城南新區(qū)新建截污干管約8.5公里,含附屬設施及泵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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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項目估算金額(萬元) |
53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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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似業(yè)績 |
市政(不含城市軌道) |
是否允許有不良記錄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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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范圍 |
井研縣第二污水處理廠和25座集鎮(zhèn)生活污水處理站(含附屬設施及泵站)改造項目招標代理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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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代理費(萬元) |
合計: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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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招標時間 |
2024-03-01 00:00至2024-03-05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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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選報名時間 |
2024-03-01 00:00至2024-03-05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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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說明事項 |
1、本項目參照國家計委印發(fā)的《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計價格【2002】1980號)和《國家發(fā)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招標代理服務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發(fā)改辦價格【2003】857號)規(guī)定標準下浮 50 %收取招標代理服務費,由中標人支付。2、擬任本項目人員要求:項目負責人1名,須具有招標代理從業(yè)人員方章(提供注冊證書和注冊證書信息一致的《四川省公共服務平臺》網(wǎng)上查詢截圖》;主要專職技術人員不少于3人,具有招標代理從業(yè)人員印章;擬任項目員責人和主要專職技術人員是申請人本單位人員。注:以上所有人員需提供本單位為其繳納的養(yǎng)老保險證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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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人 |
楊文杰 |
聯(lián)系電話 |
1389064459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