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信息 采購人:金華雙龍風景旅游區(qū)旅游文化中心 項目名稱:金華雙龍風景旅游區(qū)浙江日報全媒體年度宣傳項目 擬采購的貨物或服務的說明: 標的名稱: 金華雙龍風景旅游區(qū)浙江日報全媒體年度宣傳項目 數(shù)量:預算金額(元):單位:項貨物或服務的說明:為充分發(fā)揮省級主流媒體的引領宣傳作用,營造有利于金華雙龍風景旅游區(qū)良好宣傳氛圍,提高雙龍風景區(qū)影響力,金華雙龍風景旅游區(qū)旅游文化中心擬在浙江日報傳媒有限公司的媒體平臺開展宣傳項目。 擬采購的貨物或服務的預算總金額(元): 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原因及說明:本項目擬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推薦浙江日報傳媒有限公司為單一來源供應商,理由如下:浙江日報是傳遞黨務政務信息的權(quán)威媒介,同時也是省、市、縣等各級政府機構(gòu)領導訂閱并必讀的報紙之一,浙江日報報業(yè)集團擁有浙江日報、浙江在線、錢江晚報、浙江共產(chǎn)黨員、紅旗出版社等媒體家;新興媒體包括浙江在線新聞網(wǎng)站、“浙江新聞”客戶端、浙江手機報、騰訊·大浙網(wǎng)、邊鋒浩方網(wǎng)絡平臺及、媒體法人微博、微信公眾號等多個,建立了以浙江日報個分社為樞紐、全省縣級融媒體中心為依托的“縣級融媒體中心共享聯(lián)盟”,形成“一核多平臺多集群”媒體新格局。浙江日報傳媒有限公司負責浙江日報、浙江新聞客戶端的獨家經(jīng)營工作,具備較強的資訊整合、傳播、服務能力,能利用浙江日報、浙江新聞客戶端、浙江在線等全媒體平臺的宣傳推介和資源整合能力, 以及其擁有的豐富省級媒體資源和推廣的經(jīng)驗,推進金華雙龍風景旅游區(qū)宣傳工作進一步提升。因此,根據(jù)《政府采購法》第三十一條“、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采購的”,本項目特申請向浙江日報傳媒有限公司單一來源采購。 二、擬定供應商信息 名稱:浙江日報傳媒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體育場路號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四、其他補充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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